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实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图书馆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高度网络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图书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形势,时刻绷紧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条 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具体责任。各部主要承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域 |
责任部门 |
图书馆网站 |
办公信息化部 |
微信公众号 |
办公信息化部 |
微信群 |
办公信息化部 |
文献资源采购和捐赠等 |
资源建设部 |
文献资源服务 |
读者服务部 |
其他 |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原则确定责任部门 |
第四条 强化网络意识理论学习教育
认真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将上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五条 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络舆论管理。有关责任部门须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把信息发布关。网络平台 (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 信息发布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未经审核审批不得发布或转载。
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通过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未经图书馆许可严禁以图书馆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图书馆网络信息发布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专人实施。
加强网络平台舆情常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网上不良信息。对涉密信息的交流传播进行及时的有效管控。
第六条 加强线上文献资源采购管理、监控与分析,严把质量源头关。资源建设部须重视政治理论经典著作线上资源的采购,确保线上资源采购渠道正规合法。线上资源采购前,资源建设部须对资源清单进行逐一审查,对该产品在高校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调研,严格验收,引入新数据库前还必须经过本校师生试用。确保盗版、侵权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线上资源无法进入图书馆。
第七条 加强对师生借书动态的管理。图书服务部须定期对学生借书动态进行监控、分析、研判,对异常借书动态及时报告馆领导,并对涉及的人和图书进行分析和处置。
第八条 加强线上文献资源服务的防范。有关工作人员在为师生提供服务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提供非法线上资源和服务,发现盗版、侵权和国家明令禁止图书、报刊(包括读者携带的图书、报刊)应及时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
第九条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集中分析图书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认真排查存在或潜在问题,研究制订防控措施与解决方案。
第十条 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与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晋中学院图书馆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