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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钥匙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2 丨 作者: 丨 阅读次数:3023次

 

为规范图书馆钥匙使用及管理,建立钥匙申领及借用程序,保护学校财产安全,特制本制度

一、图书馆钥匙采取办公室统一管理和阅览室负责人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二、全馆钥匙均存放一把备用钥匙在办公室内,由办公室主任管理。

三、领取钥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到办公室办理领取登记手续,对所领钥匙责任到人,妥善保管使用。

四、办公室于钥匙借出时应要求借用人填写钥匙领取登记簿,记明领用日期时间、借用人所属部门、使用场所、钥匙对应的挂锁型号等,并要求借用人签名。钥匙归还时则应由保管人注记归还时间,并于收回栏签字。

五、持有钥匙的工作人员如已调离原岗位必须把钥匙交回办公室。

六、领用的钥匙如有丢失,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全额赔偿丢失的购锁费用,并承担未换锁前所引发事故的责任。

七、一旦发现门锁或钥匙出现故障,及时报修,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八、各部门办公室、阅览室钥匙只限本部门人员使用。不得私自转接、配制。

九、馆内各出入口、侧门不能长开,要做到随进随锁,随出随锁,确保馆内安全。

十、各部(室)钥匙管理保管钥匙的职工对所管库室负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加配钥匙或改装门锁。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因特殊原因须配置必须向馆领导申请同意后,由馆领导交专人处理。

十一、要害部门(图书馆大门等)由图书馆自行购锁,随时检查是否使用正常。

十二、为确保馆内工作人员及学院财产安全,定期对馆内所有挂锁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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