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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12 丨 作者: 丨 阅读次数:3278次

 

一、申请图书馆勤工助学的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2、学习努力,成绩合格,积极上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3、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俭学工作。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给予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1、阅览室岗位

      a.协助阅览室老师完成整书上架工作

b.安全巡视、为读者解答咨询

c.维持阅览室安全秩序

   2、办公室科室岗位

      a.协助科室老师完成交办的具体工作

      b.协助科室老师维持好办公室卫生

      c.协助科室老师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三、规章制度

1、图书馆将根据实际需要,对人员、时间、岗位进行统一调配。

2、学生必须服从本馆的工作安排,不拈轻怕重,彼此团结协作。

3、学生坚持劳动纪律,准时上、下班,到馆签到,不得迟到、早退。

4、在岗期间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若发现上述情况经批评教育2次不改者,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5、服从岗位老师的安排,完成整书上架、安全巡视、为读者解答咨询等工作,如有异议,可向负责的老师提出,不得擅自离岗。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完成任务。

6、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必须向负责的老师,否则为旷工,不得私自找人代岗。无故缺勤一次给予警告,二次取消勤工助学资格,以后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上报校学生处。

7、如遇学校安排的实习工作,须提前向图书馆说明情况,办理离职手续,不得私自找其他学生代岗,一经发现取消双方勤工助学资格,上报学生处。

7、每学期不定时考核学生工作情况,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达不到要求的,按竞争上岗排名顺序人员递补,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处。

8、对违反校规校纪和图书馆岗位职责的勤工助学学生,将取消助学工作。

9、受聘勤工助学人员应协调好勤工助学与学习的关系,先完成本职工作,再处理学习问题。

10、受聘勤工助学人员最少要干够整月,不能突然辞职,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要提前15天申请解聘。

 

晋中学院图书馆